10個面試千萬不能犯的錯誤(下)

撰稿人:吳泰儀(Emily) / 喆律法律事務所擔任人資總監


(接續 <10個面試千萬不能犯的錯誤>上集


大家好,我是喆律法律事務所員編5號的人資 Emily!

雖然過往被面試的經驗挺少的(可能小於 10 次),但過往三年很幸運有機會和超過 600 位法律相關科系的人選聊聊,聽聽大家分享自己、分享職涯,是件非常有趣且獲益的工作,除了進一步了解及讚嘆我眼前這位談吐邏輯優秀法律人當初是如何養成,也觀察到一些大家少不經事而不小心犯的扼腕錯誤,藉此分享「 10 個面試千萬不能犯的錯誤」供大家參考,避免因為一個無心之過而錯過自己內心的第一志願職缺!


我們接著來說明另外五個面試千萬不能犯的錯誤。


六、【面試中的答覆前後沒有邏輯且未能及時發現】

法律工作很講求「邏輯」跟「口條」,即便因為很緊張而一不小心說錯話也請別慌了手腳,但務必要及時發現並更正,或是言談進行中對於自己說的話必須不斷思考,避免有邏輯不通之處。

例如: 

  1. 和面試官聊天分享自己的職涯規劃,覺得自己的個性很適合且很希望未來能深耕家事領域,成為業界敬重的家事專業律師。
  2. 面試後半段分析自己的缺點時卻提及:自己不喜歡情感豐沛、立場反覆的人事物,覺得一切事務都應該要快狠準才能提升效率;自己不喜歡也不擅長閒聊、較缺乏耐心同理心、面對和自己背景相似的案件很容易走心甚至嚴重帶入自己的生活。

以上 (1)、(2) 的分享,是否前後矛盾了?或是你能否舉例說明其實兩者並非互斥,釐清箇中差異,這也將會是很棒的回覆的。答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推論過程,還有從中發現的異同與分析!


七、【過度美化自己的工作職稱及表現】

其實面試官不會因為你是活動研討會主辦人 / 社長幹部 / 學生會主席,就百分百認為你優於協辦人 / 社員,更重要的是你在那個當下如何負責任地扮演好你的角色:你藉此觀察到什麼事物?優化了哪些事項?是否因為你而讓你所屬的小隊增添色彩?你是否達成你的角色中最重要的目標跟如何達成的呢?

你能否各司其職?這絕對會是面試官思考你是否適任這個職缺的重要判斷因素。每個角色都有他的亮點,但你有抓到並完成這個角色的精隨嗎?

其實從對談中的觀點、實際操作的細節分享,面試官不難發現你究竟扮演什麼角色,誇大自己的工作表現絕對只會讓面試官擔心你可能不是個誠懇的人,甚至擔心剛剛面試聊的其他內容,會不會也是被你過度美化誇大的呢?因此影響你前面的真誠相待,那就太得不償失了! 


八、【堅決否認自己有缺點或是把優點包裝成缺點】

我其實很常聽到面試者跟我說:「我最常被同事說的缺點是,我花太多時間在協助新同事盡快上手工作,雖然從沒影響到我的工作時效,但也導致我每天需要加班一小時。」,這時我通常會開始神遊(開玩笑的!) ,畢竟我聽到的是兩個優點「互助」、「盡責」,你是個為了幫助同事而犧牲自己下班時間的友善同事,也盡責地希望自己跟同事的工作都能被妥善完成,且你從來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工作期限,以上似乎只有優點,也因此答非所問了。

包著缺點糖衣的優點,就不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在討論的是缺點,不是優點。當面試官進一步提出希望面談能更聚焦在缺點時,你仍堅持這是缺點,或是無法提出具體你認為是缺點的原因,那溝通能力可能會被大扣分了。

雖然很多面試教學文章都這麼說,大家千萬不要說出自己的缺點,但至今我仍持反對意見,因為絕對不會有人沒有缺點的,只有無法自省、不曾覺察的人才會覺得自己沒有缺點。所有的優點也會伴隨同質地的缺點,例如:謹慎周全 vs 鑽牛角尖,其實是一體兩面的個性,只是程度差異的問題。恰到好處就是謹慎周全;過度氾濫就是鑽牛角尖。

希望大家誠實分析自己的優缺點,主要是想確認面試者是否有機會能優化自己。畢竟優化自己前,要先: 1. 發現問題 → 2. 提出解方 → 3. 確實執行 → 4. 來回修正,才有機會到最後一步 5. 確實優化,讓自己更上層樓。但如果連發現問題第1步驟「發現問題」你都做不到,那也很難說服面試官你未來真的能變成更好的自己,對吧!


九、【離職原因含糊不清】

除了公司整間收掉以外,每位離職者說沒有受到委屈、沒有想要抱怨的事,那絕對是不可能的!也因此含糊不清、沒有邏輯的離職原因答覆,只會讓面試官覺得其實你還沒準備好真誠溝通,或是面試官也還沒能讓你卸下心房願意坦承分享。

含糊不清的溝通,高度可能讓面試官覺得無法認識真實的你,進而擔心未來你是不是也是個遇到問題不願意坦誠溝通的夥伴。甚至他受困於無法進一步認識你,而無法準確且真誠與你分享:未來你成為同事後最可能遇到的優劣勢;新公司是否存在前公司的弊病、有沒有你最在乎的 / 導致你離職的種種缺點。

當然,你的離職原因若只是情緒性的抱怨,絕對不是明智之舉!

應該要做的是明確把當初想要離職的重要原因重新理順,說明是什麼事件讓自己動心起念、備感委屈?自己是否為此與相關同事請教、與主管老闆討論、並自己提出改善方法並執行?就算當時沒有提出或執行,那相應的原因是什麼,自己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做了什麼努力或研究?最後仍決定離職的壓死駱駝最後一根稻草是什麼?未來遇到類似問題又會如何處理及預防?

相信任何面試官對於這樣的完整分析,都能肯定你是個願意解決問題且付諸行動的人,就算問題最後確實沒有被解決(所以你才離職),但你也絕對是個願意認真思考並且付諸行動的好夥伴,雖然問題沒被解決,但你的分析與實際作為已證明你的用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十、【不斷強調自己是來學習】

學習絕對是工作中很重要的養分,自我實現、學習成長絕對是大家在找工作時數一數二的重要觀察因素。工作和念書都是吸收與產出並行,但不過各自占比不同:工作重產出;念書重吸收。工作後的學習更多是來自於:80 - 90% 執行工作時對自己的研究及觀察、10 - 20% 前輩的指點迷津,成長更多是來自於不斷的重複產出後,從中發現每天點滴進步的自己。

對於面試中不斷不斷強調自己是來學習的面試者,會讓面試官擔心自己 / 此職缺是否真的可以滿足面試者對於學習的高度期待?未來內部的同事 / 前輩是否真的有這麼多時間精力滿足面試者呢? 

其實工作真的有浩瀚無垠的智識值得我們一輩子挖掘,但學習的方法和角度和小時候念書不同,請讓面試官相信你是個願意實踐且主動自我學習成長的人,無論是重複性的例行工作 / 新興案件專案,你都也可以從中發現一沙一世界!

以上「 10 個面試千萬不能犯的錯誤」,分享了我自己曾犯傻做錯的失誤,以及從這 600 多場面試中學習到的他山之石,希望可以讓大家少走些冤枉路,能順利拿下自己最最心儀的工作 offer!


撰稿人介紹:

吳泰儀 (Emily),輔大法律系、東吳科法所在職專班畢業,現為零一零科技共同創辦人、《律師職多少》Podcast共同主持人暨企劃、喆律法律事務所擔任人資總監。

自2019年中起擔任喆律人資,近5年考上律師者約有 5% 曾與其面談聊天,迄今(2022/5)面試近700場面試(含律師 / 實習律師 / 法務)。

每每看到優秀的法律人,在面試過程中左支右絀,總感到惋惜,立志透過經驗分享鼓勵法律人在面試中真誠溝通,讓每位優秀法律人都能找到適合且心儀的事務所!